一、平整场地、栽种土壤的标准
1、泸州园林景观平整场地
①地形造型——地形堆坡的形式及高度需要严格按照图纸,并且在得到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及设计师认可后才进行后续植栽(灌木、草坪等)工作。否则,在未经认可的情况下,甲方有权利要求施工单位翻掉所有植物重新堆坡。堆坡验收须以沉降后的效果为验收基础。
②底层泥土——间隔1m翻松至30cm深度,同时清除直径超过5cm的杂物;表层土——须完全翻松,同时清除直径超过2-3cm的杂物;草坪区表土——完全翻松后清除直径超过2cm的杂物。
③根据设计图准确测量地面标高并找坡,对土地进行多次灌水沉降,并及时补足所沉降的土壤。
④平整场地时,中心土表应高于路沿石或挡土墙,边沿土表低于路沿石或挡土墙75px。
⑤在种植土壤周边设置必要的排水沟,保持排水通畅、不积水。
⑥场地平整的效果要求为,土型饱满,不下陷,无明显沉降,坡度自然平缓。
1 行道树分枝点需在2.0 米以上,树高需大于4 米,间距4-6 米
2 楼板结构层上的植物选择,不可选用如榕树等根系发达植物
3 楼板结构层上植物大小选择需结合结构荷载考虑
4 一般树池内种植不考虑使用榕树等根系发达植物
5 高于1.2 米的挡土墙,如无特别景观要求,都要考虑挡墙绿化遮挡
6 花架需考虑爬藤、开花植物的种植
7 湿地植物需考虑耐水湿植物(如风车草、纸莎草、香蒲、再力等)
8 水景内无特殊要求的需考虑挺水植物与漂水植物
9 商业区植栽设计不妨碍人们浏览商铺招牌、门面的视线,切不可正对商铺门口
10 组团内要多选用开花乔木,且要考虑住区的季相变化。